您现在的位置: 全球IP通信联盟 >> 视频通信 >> 解决方案 >> 视频监控 >> 正文

天地阳光大规模网络视频监控解决方案

[2008-5-23 11:46:25] 关键字:视频监控 SIP 

欢迎订阅周刊:    周刊回顾         【繁體中文】【字体:


  • 随着人们对社会安全的重视,小规模的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开始广泛的应用到各个领域、各行各业。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以及政府大力提倡在全社会建立“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平安城市”政策的逐步实施,将原有的小规模监控系统连接起来,或者重新构建一套大规模的遍布城市各个重要场所的大规模视频监控调度系统,势在必行。

    天地阳光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顺应社会需求,与时俱进,集多年视讯产品设计经验,采用国际先进的视频标准架构,推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项发明创造的大规模网络视频监控调度全面解决方案――天地阳光大规模网络视频监控调度系统。

    一、设计理念

    不浪费现有的已建的图像资源,兼容现有的主要视频监控厂商的设备,在现有的专网或公共网络上,方便实现图像的全网调度。

    我们使用了国际电联的视频会议标准H.323协议或互联网的SIP协议,,更兼容现有的主流监控厂商的控制和通信协议,图像编码使用H.263或H.264格式,兼容MPEG4。
     
    采用类似模拟监控中的大容量模拟矩阵多级级联的方式,我们使用了IP矩阵级联的方式。配合现有的DVR或DVS,很好的实现了监控图像的全网调度,解决了各级政府或公安机关的分区分级管理的体制问题。并且很好地解决了在专网上调度图像的带宽管理问题。

    能和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使得大量监控图像方便接入视频会议系统成为可能,为领导决策和会商提供了极大方便。
     
    具有大规模的接入能力,以实现大规模,大范围的监控点覆盖。
     
    支持灵活的接入方式,以适应各个监控点网络传输条件的差异性。

    二、总体方案设计

    本系统方案设计图如下:



    系统设计主要采用我公司先进的网络矩阵(IP矩阵)、多路视频服务器和集中存储设备等来满足客户需求。其中,前端多台多路视频服务器将模拟信号重新编码成数字信号通过网络传送给网络矩阵(IP矩阵);网络矩阵(IP矩阵)负责中央大屏幕投影单元及其他液晶电视显示设备的图像显示与控制;通过PC可以直接点播网络矩阵上的监控图像;网络矩阵(IP矩阵)留有和H.323系统的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口,可将监控图像传入视频会议系统,供参与会议的决策者们观看。

    三、产品特点

    分级管理,集中调度;
    分级与集中存储结合;
    按需传送,节省网络资源;
    强大的报警处理功能;
    视频图像的实时单播与组播功能;
    无缝接入H.323视频会议系统;
    数据扩展模块:
    • 电子地图浏览
    • 人脸图像识别
    • 车牌检索系统


    四、技术优势

    · 采用了成熟的国际通信标准(H.323/SIP)和视频压缩标准(H.263/H.264),但是也兼容现有的主要监控厂商的私有协议和大量使用的MPEG4的压缩标准。
    · 先进的网络管理理念,达到按需传送,节省网络资源;
    · 灵活的系统配置,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
    · 超强的系统稳定性;
    · 完备的系统安全机制;

    五、独特优势

    天地阳光大规模网络视频监控调度系统最大的优势就是把业以成熟的网络视讯技术和视频监控结合起来。天地阳光是目前视讯行业最具实力的产品供应商之一,拥有多年从事多媒体网络产品的研发的经验。H.323或SIP多媒体通信标准以及H.263与和H.264视频编码标准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加上天地阳光研发团队丰富的音视频开发经验,将使我们的监控系统更加完善,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我对该产品/资料感兴趣 请安排负责人员与我联系
姓  名: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
*

用户类型:

行业用户 企业用户 代理集成商 其他 *

公司名称:

城  市:

手  机: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责任编辑:北极星 文章来源:IT168

VoIP|VoIP论坛|什么是VoIP|voip网络电话|voip电话|voip技术|voip网关|voip设备|免费voip|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VoIP|VoIP论坛|什么是VoIP|voip网络电话|voip电话|voip技术|voip网关|voip设备|免费voip| 发表评论: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全球IP通信联盟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搜索
    ◆ 此文章读者还阅读以下文章
    ◆ 每周点击视频通信文章排行
    ◆ 图片新闻
    更多>>
    ◆ 论坛精华帖
    进入论坛>>
    ◆ 精华博文
    进入博客>>
    Google Advertisement
    全球IP通信联盟,解放您的沟通,关注VoIP发展 www.microvoip.com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 投稿中心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Copyright©2003-2008 全球IP通信联盟(原全球VoIP联盟)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82212911/12/13
    021-51701588/85/89/86
    沪ICP备05005909号